預防職業病健檢補助 需向勞保申請

類別:勞保公告 2015/04/08
根據現行規定,只要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,例如噪音、游離輻射作業的勞工,可向勞
 
動部勞保局申請預防職業健康檢查,檢查費用由勞保局支付,但由於不少勞工未經審查
 
是否符合資格,直接就到醫療單位接受健康檢查,衍生相關付費爭議;勞動部今天(104.
 
4.7)宣布,已修正《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》,勞工需先向勞保局提出申
 
請,經審查符合資格,勞保局才會核付健檢費用。
 
 
 
勞動保險司司長石發基說明,根據統計,每年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數量約有33萬多
 
件,但以2013年為例,就有5萬多件案件不符合申請資格,例如有勞工雖在游離輻射工
 
廠工作,但本身做的是行政作業,就不符合資格;又或者有勞工勞保年資未滿1年,這
 
不符合資格。
 
 
 
石發基解釋,由於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費用是由勞保局支付,健檢項目中單項費用最高
 
1900元,若不符合資格,費用將由雇主負擔,因此近日內已修正相關規定,規定勞工
 
若要接受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,需先向勞保局提出申請,確認是否符合資格,避免引發
 
爭議。詳細資訊可向勞保局洽詢02-2396-1266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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